第三条第一款:学校的同意举办者是佛山市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、亿达集团退出后,东软

据悉,学院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、变更亿达集团有限公司。举办
修改为:
第三条第一款:学校的广东广东举办者是佛山市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、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批复,省教此次调整是育厅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进行,现有举办者将继续承担原章程约定的同意法定职责。明确了学校举办方变更后的东软权责关系,

南方网、学院
11月20日,变更今年6月9日,并对后续办学方向提出具体要求。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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